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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知遥洗个澡,换上一条碎花吊带连衣裙——这是她昨晚在东京收拾行李时特意放进去的,就是为了今天。裙子的底sE是N白sE,上面印着小小的hsE和蓝sE碎花,领口是松紧带的,可以拉到肩膀下面,露出锁骨和肩头。她在镜子前照了照,觉得领口拉得太低了,又往上提了一点。然後又觉得太保守了,往下拉了一点。反覆了三次,终於找了一个她觉得既不会太暴露又不会太保守的位置。
然後她拿出防晒霜,从头到脚涂了一遍。脖子、手臂、小腿,所有会暴露在yAn光下的部位都仔细涂到了。後背她够不着,只能勉强涂到肩胛骨的位置,中间那一块怎麽都够不到。
她正在对着镜子跟自己的後背较劲的时候,手机响了。黎淮序发来的微信:
「先睡一觉,下午带你去邦迪海滩。别吃太饱,到了海滩边上有家很好吃的鱼薯店。」
程知遥回了一个「好」字,然後抱着手机在床上打了三个滚。从床的一头滚到另一头,又从另一头滚回来,把被子卷成了一条麻花。
「你能不能别滚了?」林悦在另一张床上敷着面膜翻白眼,手里拿着一本澳洲旅游指南,「从东京滚到悉尼,床都要被你滚塌了。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像什麽吗?像一只翻肚皮的猫。」
「我高兴。」程知遥抱着枕头,下巴搁在枕头上,眼睛弯成两道月牙,「他说要带我去邦迪海滩。晚上还要去达令港看烟花。他说悉尼的圣诞烟花很漂亮。」
「恋Ai中的nV人真可怕。」林悦摇头叹气,但嘴角也挂着笑,「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?东京那天晚上你从他房间回来的时候,嘴唇是肿的。别以为我没看到。」
「什麽都没发生!」程知遥把枕头扔了过去,被林悦稳稳接住,「我们就是吃了顿饭,喝了点清酒,然後——」
「然後?」
「然後他亲了我。」程知遥的声音小得像蚊子。
林悦把面膜撕下来,一脸「果然如此」的表情:「我就知道。黎淮序那种男人,不鸣则已一鸣惊人。他忍了半年才亲你,现在确定关系了,肯定不会浪费时间。」
程知遥把脸埋进枕头里,发出一声哀嚎。
但她太兴奋了,根本睡不着。躺在床上翻来覆去,脑子里全是过去几天的画面——巴黎的初雪、艺术桥上的吻、东京的摩天轮、黎淮序说「我喜欢你」时认真的表情、他在黑暗的客舱里用小指碰她手背时微凉的触感。一切都像是被按了快进键,快得不真实,却又甜蜜得让他心尖发颤。
她想起一句话:遇到对的人,一切都会变得简单。以前她觉得这句话是J汤,是骗那些还相信Ai情的人用的。但现在她觉得这是真理。因为和黎淮序在一起的每一天,每一件小事都变得理所当然地美好。不需要猜疑,不需要试探,不需要患得患失。他说「在一起」,就是真的在一起。他说「我喜欢你」,就是真的喜欢。他的每一个字都是有分量的,落在心上有回响。
下午两点,程知遥戴上草帽和墨镜,悄悄地溜出了房间。林悦还在午睡,发出均匀的呼x1声。她留了张便条说出去逛逛,然後在走廊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几步,确认没有人看到她,才快步走向电梯。
黎淮序在大堂等她。他也换了夏天的装束——白sE短袖T恤和卡其sE短K,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和小腿。他的皮肤是浅蜜sE的,在悉尼明亮的yAn光下显得格外健康。肌r0U线条并不夸张,不像健身房里那种刻意练出来的大块肌r0U,但每一寸都恰到好处,像是被JiNg确计算过的——肩膀的弧度刚好撑起T恤的袖口,小臂上有一层薄而结实的肌r0U,手腕的骨节微微凸出。脚上是一双人字拖,脚趾修长乾净。
程知遥第一次见他穿得这麽少,目光不受控制地在他手臂的肌r0U线条上多停了两秒,又在他锁骨的位置停了一秒。他穿制服的时候总是一丝不苟,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,把整个身T裹得严严实实的。现在他穿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,锁骨从领口露出来一截,线条乾净利落,在yAn光下泛着浅蜜sE的光泽。
「看什麽?」黎淮序问。
「没什麽。」程知遥迅速移开视线,假装对酒店大堂的水晶吊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那吊灯是澳大利亚本土设计师的作品,用了几百颗不规则的水晶拼成波浪的形状,确实很值得一看。但此刻她脑子里全是黎淮序锁骨的样子。
黎淮序的嘴角微不可察地g了一下。他当然知道她在看什麽。他只是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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