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

关灯

第788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(五) (7 / 8)

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
        再次,拿着土地抵押去借债;和将土地的使用权租出去,收取将近一半的土地售价的现金,这两者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前者,那土地抵押出去借债,主动权在债权人手里。而且,松江府工商业的投资,也没有密西西比泡沫或者南海泡沫那样“诱人”的回报率,借高利贷去投资,那投资回报率得多少才能值得借高利贷投资?尤其是大顺高利贷利息如此高的情况下,谁不到万不得已,敢去借贷?

        后者,土地的所有权,仍旧是地主的。当地主投资失败,或者又想继续收租子的时候,将押金推给佃户,土地仍旧是自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松江府这边,是保护这种租佃模式的,是走官方印花契约税的。大部分情况,双方也不会闲着没事干违约:地主收回去干啥?佃户退了干啥?

        绕了一圈,其实谁受损了?

        仔细想想,似乎也没有人受损。

        国税不高,按照正常国税缴纳的话,大明也好,大顺也罢,小农破产并不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税高的,还是地方的摊派,以及各种理由加派的钱。而大的地主是可以规避这些额外税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既是要做社会调查,不管是真正的佃农,还是这种实际上是中农的假佃农,都需要询问询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刘钰心道这松江府尹,亦算是能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管是考虑到基层民情的慈幼院佃农抱养政策,还是对两种不同租佃模式的了解,都足见此人既知道变通,也确实对民间有些了解。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到这户佃农的家庭状况,刘钰也没有哪壶不开提哪壶地询问他们关于“进口粮食”的看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