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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要较真的话,顾朗其实并不能算是富二代,而是富三代。真正的富二代是顾妈。所以很难想象,这么一个从小家里就不缺钱的孩子,能有顾老三这种性格。
王平估计着,可能和盛姥姥的教育有关。至于顾爸顾妈,顾朗很少会提起,即便是说起来,也是短短数语就拐到别的话题上了。某人不爱说,王平也不关心。
眼下,最重要的是,这面条要怎么才能吃到嘴里去。
某獾看着自己这对刀子似的小爪子,獾脸纠结。自己用这双爪子掏过“鸟蛋”,捅过鬣狗,还抓过毒蛇,哪怕洗再多遍,王平都有种难以下嘴的感觉。
这可不像是在野外掏蜂蜜,可以吃一半扔一半。浪费粮食是可耻的,尤其是在家里。
看王平盯着那碗面条左看右看,就是不动手,对面的顾朗突然一拍脑袋。
“你等一下。”
某人起身走向厨房,没一会儿,手里就拿着一个金属叉子回来。
对着王平的爪子比量了一下,顾朗从茶几的下层摸出一个橡皮筋,拉着王平的毛茸茸的小胳膊,用皮筋把叉子绑在了他的爪子上。
“哈,这样就可以吃了。”
顾朗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,还拍了下手。
王平斜眼看向某人。
从上飞机开始,他就在奇怪了。貌似某人的脑神经已经进了岔路上越跑越远,面对王平的时候,也越来越不把他当成动物对待。
毕竟瞒着安检给自家宠物准备平板电脑解闷这种事,一般人可做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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