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水浒新秩序
首页
设置
关灯
大
中
小
第368章 同舟社大改组 (7 / 15)
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掌管学校、考试、扫盲等事务。
法曹,
曹首为裴宣,
掌管法律、刑狱、治安等事务。
监曹,
曹首孙石,
掌管刺奸、监察等事务。
政务方面的改组方案讨论最多,耗时最久,
赵遹、吴用对“十一曹”的设置和职能,甚至名称都持有不同看法。
比如:徐泽原本想使用“科技”一词,
赵遹提醒说“科”字在前,惯指“科举”之意,
用以指代工匠之技,词意不准,也容易招致非议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
加书签
回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