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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红龙之卷 神探班森 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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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对了,还有少数几个诈骗案和盗窃案的罪犯也被处以极刑。受害者家庭都比较贫困,如果那些钱被骗走或者偷走,那对于整个家庭来说,真是灭顶之灾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意味着,猎魂者是一个特别有正义感的人?

        不不不,可能只是穷而已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也许猎魂者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点班森深有体会,他自己家里也很穷,还要赚钱寄给自己的妹妹和母亲,所以他也特别憎恨那些连穷人的钱都不放过的罪犯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就是猎魂者的活动范围,只要还是人类,就一定会有活动范围的局限,而且,往往会在案发现场留下痕迹,甚至是在现场停留。

        猎魂者在目击者的眼里通常是一个身穿皮甲的男性,箭术极强,身上散发着黑雾,看不清面目,杀人时利用手中的雾气形成箭矢,或者直接用黑雾。有极少部分的目击者提出,猎魂者似乎还有一头黑兽作为坐骑。

        呵!什么来无影去无踪,只要把黑雾收起来,就可以混入人群,如果没有往这方面想,当然找不到了。至于黑兽,不排除是超凡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推理到这里,似乎陷入了僵局,满足这个条件的人可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班森皱着眉头,吐出一个烟圈,然后再吸了一口,将烟雾吐到眼圈里,形成一个扩大的冲击波。每当他思考案情的时候,总喜欢变着花样吐烟圈,原来他还顾虑着身体,自从加入教团之后,就彻底放飞自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突然,他想起以前翻阅《城防纪要》的时候,里面常常会提到从一句话。《城防纪要》就是那本在内城卫之间流传的侦探手记,原本是巡逻记录,但是自从有一个人在上面写了自己破案的经历之后,开始有各种人跟风在后面回复,一开始只是写什么“队长666!”“新技能GET!”有人觉得自己的破案技巧更加高超,就把自己的也写了上去,于是成为了内城卫的传统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句话出自于开创《城防纪要》侦探手记功能的初代队长:“当你的推理陷入僵局时,不妨反过来想一想,最危险的也许是最安全的,而你的目光只盯着暗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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