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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伯特好奇询问。
“天生拥有红发的人,便会被称作是恶魔之子。他们是灾厄与不幸的象征。”李洛斯帮特伦斯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亚伯特:“……”
不是,咱们能讲点科学么?
“我曾经接触过不少有关恶魔之子的事件,也亲身经历过数件案子。那些惨死的受害者全是拥有魔鬼发色的人,他们有的被撕扯掉头皮、有的被钝器敲打断骨骼、有的被斧子拦腰砍成两半……
至少在我所知道的案件中,也存在于恶魔之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案例。据说那位“恶魔之子”生活落魄潦倒,后来被一家好心人收养,这才有了短暂的避风港。
但事实上,那家人并没有安什么好心。
他们不怕、也不忌讳恶魔之子。
可他们最终的目的是:成为恶魔之子本身。
他们将恶魔之子囚禁,每天吸食恶魔之子的血肉。想要借此把‘肮脏’的人类血液替换掉,成为真正的恶魔。
最后,等我们寻找到那位恶魔之子时,他已经奄奄一息。他身上的肉被割得仅剩下一具骨架,透过胸膛的肋骨,还能看到缓慢跳动的心脏……”
话音落下,特伦斯刻意地看了眼亚伯特。
他之所以担心亚伯特不是没原因。
换做任何一名警察在看过李洛斯解剖羊的场景后,肯定也会对其心生警惕。这也是他作为一名警察的条件反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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